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9日讯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为单位和职工办理归集、提取等各项业务全程及各环节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广大缴存单位及职工可随时监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办理情况,发现超时限办理业务的,可拨打监督电话 27838172进行举报。
住房公积金登记及调整业务办理时限
■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业务:职工在 300人以下的总时限为 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均当日完成;职工在 300至 1000人(不含 1000人)的总时限为 2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各 1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在 1000至 2000人(不含 2000人)的总时限为 4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各 2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在 2000人及以上的总时限为 6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及银行审核各 3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账户设立后,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储蓄卡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变更登记业务:总时限为 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当日完成。
■注销登记业务:总时限为 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当日完成。
■月缴存额调整登记业务:总时限为 6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 4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审核 2个工作日内完成。
■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办理缴存基数上限备案业务,分中心、管理部应于受理单位申请当时完成审批业务。
按月缴存及转移业务办理时限
■按月缴存业务:市内六区、东丽区、北辰区总时限为 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并收妥款项 1个工作日完成。其他区县总时限为 3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并收妥款项 3个工作日内完成。
■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总办事时限为 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应在业务受理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应于当日完成。
单位账户分立及合并业务办理时限
■账户分立业务:单位办理分立后新单位缴存登记后办理集体转移业务。其中各项业务分别按照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及转移业务时限办理。
■账户合并业务:单位办理合并单位缴存登记后办理集体转移业务,转移完毕,注销原单位账户。其中各项业务分别按照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转移业务及注销登记业务时限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限职工提供提取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总时限为 1个工作日。其中,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当时完成,银行审核并支付当日完成。(安元、王灵萍、陈克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