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是第六个记者节。没想到,个别新闻工作者却在痛苦中度过了自己的这个节日:
当天上午,江西九江日报记者为制止城管人员野蛮执法,在报社门口遭对方群殴;闻讯赶来制止的多名记者,也都遭到拳打脚踢。
8日晚间,郑州中方园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多名记者遭手持木棍者的追打。打人者边打边叫:“是记者,打的就是记者!”摄像机被砸,采访车也被砸得“咚咚”乱响。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一名记者被打得血流满面。(《东方今报》2005年11月9日)
读罢这两则新闻,作为一个曾经工作在新闻战线的过来人,无法抑制自己的愤慨之情:新闻无法,遂使“违法者”无天!
新闻无法,纵使一年365天都是记者节,仍不能帮助新闻工作者“消灾”。新闻无法,轻者导致媒体的采访权没有法律保障。原本是正当的新闻采访,被采访者却可以随意说“不”;记者采访原本是为了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能,最终很可能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难以保证。不要说普通的新闻工作者了,就是高级新闻工作者,他们的人身安全又岂敢高枕无忧?不久前,闹得风风雨雨的台州晚报副总编被众交警“抬”走事件,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吗?那可是报社副总在自己办公室里遭“绑架”呀!迄今为止,也没见“绑匪”们被绳之以法吧?什么叫有恃无恐,新闻无法,导致对记者施暴者的胆量猛增,就是有恃无恐的最好写照。
为新闻传播业立法,嚷了十几年了。用前总理朱镕基的话说,就是“黑发人”都快熬成“白发人”了,依然千呼万唤不出来。不仅不出来,现在似乎连为《新闻法》出台呐喊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了。《新闻法》胎死腹中,众多的媒体从业人员在某种意义上变成弱势群体,这些昔日的“无冕之王”,动辄挨打也就不足为怪了。
新闻无法,社会环境的“污染”焉能不日益严重?舆论监督可能付出血的代价,在一个重视人权保护的社会里,新闻工作者的人权别人不保护,自己总得珍惜一点吧?这样一来,岂不是削弱了舆论监督利剑的锋芒,给邪恶势力以更大的胡作非为的空间?(刘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