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新港某达标单位的工地现场迎来了自9月份开展建筑工地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来的首次会议,天津市首家由6个执法单位组成的建筑工程综合治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塘沽区162家建筑单位中首批达标的20个达标工地授牌。
根据由公安、建委、消防、劳动局、安监局、环保局6部门组成的塘沽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规定的《塘沽区建筑工地综合治理达标标准》(暂行)21条,20家建筑部门从全区162家建筑单位脱颖而出。21条标准简要概括为:三好一无,即治安好,无刑事案件的发生;安全好,防止火灾并保证工人人身安全;管理好,工地无脏乱差现象,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并搞好环境卫生工作;一无即无拖欠工资。塘沽区 20家建筑单位此次成为建筑单位的榜样。针对建筑工地偷盗案件高发的问题,综治办要求塘沽区内建筑工地采取建立保安室、雇用保安人员进行看护等系列“防偷盗”措施,健全治安巡查等“防偷盗”制度,降低了建筑工地偷盗案件的发案率。
据了解,针对塘沽区建筑工地特别是142家尚未达标工地,综治办要求:1、各单位11月15日前将建筑工地的综合治理达标计划报塘沽区建筑工程综合治理办公室 2、每年11月15日——12月15日,是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集中结算及支付时间,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尤其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过问详细了解本单位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具体情况,制定工资支付办法,并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确实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建筑工地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积极为塘沽的平安建设做贡献。
此外,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中,必须遵守谁招用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保证约定不拖欠总承包单位工程款,负责监督总承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储备,防止总承包单位发生新的拖欠,总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保证做到不使用无资质、无组织的三包单位。三包单位要在农民工工资中起关键作用,要严格遵守市场秩序,依法雇用农民工、认真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农民工工资发到每个人手里,从此天起,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且责任单位又不积极疏导做工作,造成到政府大楼上访、堵路等类似事件的,只要发生一次,塘沽区建设工地管理办公室、区建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开发企业的规划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包慧玲、刘明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