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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05年11月30日)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30日讯 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12月7日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一)12月7日(星期三)上午9时全体会议

    1、审议关于修改《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2、审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

    3、审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4、审议《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的报告。

    (二)12月7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全体会议

    1、审议《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12月8日(星期四)上午9时全体会议

    1、审议《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

    2、审议《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草案)》;

    3、听取关于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委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23326427(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的旁听公民,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上午8时30分或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同时请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热线电话:022-23620022
报料邮箱:news@022net.com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郭晋
2005-11-30 11:46:51
相关链接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天津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要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