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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公共场地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告


    近来,本市丧葬陋俗有所回潮,少数人在公共场地搭棚念经、占路焚烧冥纸、送葬沿途抛洒纸钱,损害了城市形象,引起市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为倡导文明新风,净化市容环境,防止封建迷信活动蔓延,确保殡葬祭祀活动文明、健康、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一、坚决制止借殡葬、祭奠之机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进行丧事、祭奠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损害市容环境秩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要坚决取缔封建迷信纸扎祭品加工点,大力整顿殡葬用品市场。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在广场、道路、社区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等祭奠物品、搭设灵堂、摆放迷信殡葬用品;严禁乐队道班在社区内吹打念经;严禁送葬车队沿途燃放鞭炮或向车外抛洒纸钱 ;严禁单位或公职人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二、摒弃旧俗陋习,争做文明市民。把摒弃旧俗陋习、文明祭奠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家做起、告别旧俗陋习,倡导文明祭奠、文明扫墓,树立科学、健康的丧葬新风,用实际行动为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各级文明办要通过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送葬、文明祭奠”主题活动。各单位要对所属职工加强教育,进行正确引导。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旧俗陋习的危害,宣传文明健康的送葬祭奠方式和新人、新事、新风尚。

    三、街道办事处要在居民社区内张贴禁止焚烧、禁止摆放迷信殡葬物品的告示;对本社区封建迷信殡葬祭奠活动,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要采取巡视、劝导、制止措施;对不听劝导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殡葬管理部门要提前向送葬车驾驶员发放或张贴禁止抛洒纸钱的规定;送葬车驾驶员要劝导丧主自觉遵守禁止抛洒纸钱的规定。对丧主不听从劝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四、对文明殡葬、祭奠行为要给予表彰,对陋俗迷信行为予以曝光,对违反规定且不改正的,必须依法给予处罚。凡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工商、民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封建迷信纸扎祭品加工点,大力整顿殡葬用品市场。送葬车辆的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洒物品、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者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凡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堂的,由民政部门依法查处。凡在广场、道路、社区等公共场地摆放迷信殡葬物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凡丧葬、祭奠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以及在午间和夜间进行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或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分别依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凡露天焚烧冥纸等祭奠物品产生烟尘污染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制止和查处。凡单位操办或公职人员参与封建迷信丧事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其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五、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借丧葬、祭奠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监察局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编辑:梅倩
2005-4-1 16: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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