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24日讯:两名安徽来津男子盗窃下水井井盖,得手后运到废品回收站销赃。日前,涉嫌盗窃和收赃的4人分别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收赃罪判刑。
今年6月间,安徽来津男子朱某某伙同另一同乡朱某,趁夜两次盗窃公路上的下水井井盖共计5个(经鉴定价值1900余元)。后二人将盗来的井盖运到本市人韩某经营的废品回收站,韩某和回收站员工李某在明知井盖为赃物的情况下仍低价收购。后经群众举报,4人先后落网。
日前,法院经审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4年、朱某有期徒刑3年;以收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某被免予刑事处罚。(张昭 于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