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27日讯:在社区卫生机构接受治疗,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还可以享受放宽社区医保用药诊疗服务范围和放宽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等优惠政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秋华说,为配合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形成了八条意见。一是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对经审查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派出的卫生服务站,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社区参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二是扩大医疗保险联网结算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全部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网结算,实现参保患者结算在社区。三是围绕卫生部门小病在社区的具体安排,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引导参保患者“小病在社区”。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慢性病首诊在社区的试点工作,实现参保患者小病就医在社区。四是建立医保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研究制定促进医保患者康复在社区的具体政策,鼓励在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参保患者转入社区继续治疗。五是进一步放宽社区医保用药的诊疗服务范围。制定专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将常用药、慢性病用药和针对慢性病患者常用的诊疗、康复项目纳入社区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六是进一步放宽家庭病床建床条件。完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放宽家庭病床建床的年龄限制,增加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床的具体病种。参保人员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符合出入院标准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七是探索医疗保险结算在社区的具体办法,围绕有效控制费用,简化结算程序,在社区开展医保结算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特点和就诊情况,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并按照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次均费等医疗数据信息,合理调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水平,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八是切实加强社区医保管理,规范社区医保服务行为。选择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社区医保管理规范试点,取得经验并向全市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