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022时评>>信息内容 【字体:
买不起房,拿市长问责?
2006-11-16 18:36:54

  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在近期内出台十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见今日《羊城晚报》A7版)

  这仿佛是一则大快人心的消息!网友的反应可资佐证。尽管该措施尚且待字闺中,许多人俨然心花怒放、开始翘首以盼了。但是,我对此不得不保持谨慎的乐观,原谅我给那些满怀憧憬的国人泼了一盆冷水。

  首先,该措施存有如何量化的困境。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是否已经明晰?“净”积蓄的“净”该如何定义?况且,既然是积蓄,每个家庭总有多寡之分,又该如何计算?

  其次,该措施也面临难以操作的现实。报道称,确保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基本住房,列入全年干部考核内容。近年来,无论是基础教育发展还是环境资源评价指标,甚至连民意调查、荣辱观教育等等都被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应该说初衷都是良好的,但是至今,就笔者目之所及,未曾看到有官员因上述考核内容不过关而被问责的事例。原因就在于,考核内容容易制定,操作起来却不容易,如何追究更是语焉不详。具体到该项措施,不能不让人有杞人之忧。

  最后,也是问题的关键之处,该措施流露出“全能政府”的思维,一切由政府大包大揽,有违市场经济的要义。把一切推给政府、推给主事的市长,反而会好心办错事,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我想说的是,不是说市长不能过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过问的前提应避免过犹不及,在仁慈的名义下误入大跃进的歧途。

  当然,江西拟出台的十项“铁律”并非一无是处,要求各市必须按不低于年度房地产开发指标总量的20%比例建造经济适用房,即是令人称道之举。(王石川)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编辑:冯心
相关链接
·民意不能止步于表达!
·问责制可能是制度盲肠
·问责领导应有量化指标
·我关心市长如何被追责
·市长且慢签买房责任状
·房地产问题亦政治问题
·出外靠朋友买房靠父母
·退房与稳定有何干系?
·让经适房政策回归本意
·廉了房租还要廉及其他
推荐新闻
光号召建不成节约型社会
最新更新
买不起房,拿市长问责?
城市榜单应积极解读
虚高房价中的腐败成本
从心理测试看投资思路
穷人银行家的长尾哲学
第二人生和虚拟货币
地下“炒金”为何频发
家长监考新考试时代?
竞争是公共业定价前提
招待费凭啥计供水成本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news@022net.com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网·天津视窗〗京ICP00006号
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