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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音像品门槛降低了 法规12月1日实施
2006-11-22 14:52:38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2日讯:记者昨日从本市有关部门获悉,《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修订版)》将于12月1日实施,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市场准入门槛将大幅降低,一般连锁店的注册资本从500万元降至100万元,营业面积及专业从业人员的限制也将放宽,文化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公示行政处罚决定。

  新《办法》中指出,一般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降至100万元,全国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降至500万元。连锁总部可设立连锁经营柜台,营业面积不再受限制,可以大大降低连锁经营的成本。直营连锁门店和直营连锁柜台不需要办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凭连锁总部许可证复印件报文化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执照后即可经营。(程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城市快报》 编辑: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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