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5日讯:酝酿多年的《银行卡管理条例》有望在近期出台。据了解,市民关注的信用卡最高透支额度、对使用信用卡非法套现的处罚、外资银行发行银行卡等悬疑,将在新《条例》中给出答案。
据了解,目前银行办理银行卡业务,遵循的还是从1999年开始执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由于这个《管理办法》出台比较早,其中许多规定已明显滞后,对于银行卡市场中出现的很多新问题也束手无策。现在有关各方已就新的《银行卡管理条例》达成共识,预计不久之后就会出台。
《管理办法》规定“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这个标准现在已很难满足市民的大额消费需求,对于银行希望吸引的高端客户群也缺少足够的诱惑力。实际上,部分银行已经通过对高端客户进行个人资产评估给出个人授信额度,或借助临时提高信用额度等方式,将针对高端市场发行的信用卡透支额度提高到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业内人士估计,在即将出台的《条例》中,有关信用卡“透支额度”的限制将得以突破。
在现行《管理办法》中,对于外资银行发行银行卡的相关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而在新近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被允许从事银行卡业务,随着银行业开放大限的临近,外资银行等待《银行卡管理条例》出台的心情也越来越迫切。不久前,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表示,关于信用卡所需要后备支持的支付系统,按照现在中国银行金融业的职责分工,对于支付系统的管理、运行,是由中央银行来负责。关于外资银行发行信用卡的有关风险管理的规制以及支付系统的应用,相关的一些问题和技术问题都将在即将制定和发布的《银行卡管理条例》中加以明确规定。有业内人士估计,外资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推出应该晚于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可能在明年二季度之后。
信用卡非法套现问题已经引起了管理部门的注意,有关信用卡非法套现的量刑标准将在新《条例》中明确。现行的《管理办法》对这种非法行为没有具体的量刑规定,不利于有关方面严厉打击,而新《条例》则可能规定套现人将负刑事责任。
本市银行人士还表示,有关双币种信用卡的“前景”问题现在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这也让那些已经发行了双币种信用卡和准备发行双币种信用卡的银行非常困惑。其中涉及信用卡使用的卡号、制卡标准、优先选择的受理网络等多方面问题,也需要尽快协调解决。
此外,有关信用卡的年费、工本费、ATM取现手续费等现在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家银行都有各自的收费标准,这些收费标准也相差比较大。业内人士猜测,有关银行卡的各种收费问题,将来也可能会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规定。
业内人士也表示,有些规定不一定非要包含在新《条例》中。比如信用卡的开卡条件各家银行就掌握得有松有紧。这就和个人信贷的问题类似,有可能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达成共识。(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