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财经>>财经新闻>>信息内容 【字体:
评论:“挂牌保护”如同现代版“矛与盾”
2006-11-29 16:55:01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9日讯:11月28日新华社刊登了报道《“挂牌保护”成风,执法难进厂门》,文中提到:“确立‘挂牌保护’制度,本是地方政府出于治理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考虑而采取的一种行政保护。”政府为招商引资,向企业打包票:你的企业不会受到各方骚扰(既是“骚扰”,那肯定就是正常执法之外的“三乱”了)。而口说无凭,于是想出了“挂牌保护”这么个点子。乍听起来,颇有些像古代戏文中经常提到的“免死牌”。 

    这就出现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现象,类似于寓言“矛与盾的故事”:行政执法部门的“三乱”好比是地方政府的“矛”,而“挂牌保护”好比是地方政府的“盾”。“矛”锋太盛易伤人,地方政府本应加以管束收起来才对,既然执政为民,在你的辖区之内,所有企业都不应该被“三乱”之“矛”所伤啊!可偏偏不这么办,非“特选”一些企业,为之打造出一面坚硬无比、安全性极高的“盾”来,而听任“三乱”之“矛”继续刺向那些不幸与“特选”无缘、因而无“盾”护身的企业。 

    矛盾吗?其实不矛盾。“三乱”带来的收益,往往会转化成地方政府政绩的一部分;而“挂牌保护”带来的招商引资,也是政绩的一部分。当下一些考核政绩的标准,就决定了地方政府难以舍弃其中任何一个。于是,“挂牌保护”这种发明就应运而生了。你看,为了“政绩”:矛,我所欲也;盾,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奈何?造坚固之盾,护“特选”之“企”;留锋利之矛,收“三乱”之利。如此,不就“兼得”了吗?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卖矛卖盾的古人,恐怕难以适应新形势了。因为,当今的矛与盾,是同一“老板”批发的,各有所用也! 

    只是,这“盾”太坚固了,其硬度,远远超出了抵御“三乱”所需,以致正常的行政执法都被“盾”给挡了回来!于是乎,执法难进厂门,出现了种种怪现象:百姓遭受污染之苦达数年之久,企业违法经营成明目张胆之势。 (卢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晓菡
相关链接
·土地转让惊现阴阳合同 千万资金流失难解
·“挂牌保护”风仍然进吹 成企业违法保护伞
·土地有偿使用费:只减地方收益 不拉高地价
·地方官员缘何频玩土地“猫腻”?
·2007年起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提高一倍
·土地使用费翻番 利于遏制地方政府卖地冲动
推荐新闻
政府推动资费调整 我国手机有望实现单向收费
跨行收费风波:垄断遭挑战 规范收费势在必行
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会计贪污194万被判无期
男子以假“副处”证件多次诈骗终于现形被抓
旧手机翻新高价卖 四川宜宾一贪财男子被刑拘
两大学生自主创业 创建养兔场三月后实现赢利
想知道药进价要办百元金卡 顾客称门槛有点高
海南琼山地税所长挪用税款127万被判刑15年
皖太和特大集资案反思 6.4亿元打造一副手铐
川眉山多名交警队长随意设点罚款被责令停职
最新更新
谁在消费中国的奢侈品 中产阶层正在崛起
电影票价高居不下“文化奢侈品”谁在消费
评论:“挂牌保护”如同现代版“矛与盾”
“招聘经济”让人瞠目 大学生找工作肥了谁
上半年全球反倾销诉讼1/3针对中国
律师费将实现明码标价 百姓打官司心里有底
博士伦盗用质量协会“AAA级”认证旗号宣传
全球信誉企业排行榜出炉 海尔等进入200强
1元机票沪上现身 春秋航空促销被疑是噱头
国企小天鹅或将依法彻底驱逐私企斯威特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news@022net.com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网·天津视窗〗京ICP00006号
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