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劳工作的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默默贡献,他们的健康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但他们能切切实实享受医保吗?(资料图片)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11日讯 记者陈杰报道:9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及细则,规定与用人单位形成一年期以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今天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个办法实施百余天,全市已参保的15万人无一例支付。让农民工翘首以盼的医疗保险如何落得这样冷场?
据天津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原因有:1、成本一元的医保证尚未发给农民工,希望有大的企业集团承担这笔工本费,不增加农民工负担,向农民工免费发放医保证;2、参保的农民工产生医疗费用,由于没有医保证,无法支付。同时,这位负责人反映实施农民工医疗保险所遇的困难,原预计今年底推广至50万人,力度不足,差距不小,农民工有病不愿医;尽管规定本着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一年期以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每人仅有34元,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拒不缴费;农民工维权意识不足,不敢向用人单位争取;劳动保障部门对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的督导力量不足,使受到欢迎的一年期以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医疗保险还未发生效应。
据了解,天津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有130万人,其中本市农民工30万人,外地农民工100万人,与用人单位形成稳定劳动关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现有16万人。天津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两种办法:一、与用人单位形成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与用人单位形成一年期以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