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信息内容 【字体:
法律硕士状告春运涨价一审败诉 称将继续上诉
2006-12-2 9:38:13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日讯:12月1日下午,北京市中院一审驳回法律硕士郝劲松2006年春运涨价程序违法,驳回其要求0.5元赔偿的要求。郝劲松向新民网表示将继续上诉。

  北京市中院的行政判决书指出,《关于2006春运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不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不满足需要履行批准及听证程序的条件,被告方铁道部也没有申请听证的法定义务。由于郝劲松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相关法案无法直接适用于本案,郝劲松起诉《春运通知》程序违法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

  而在《春运通知》尚未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郝劲松要求铁道部赔偿0.5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新民网第一时间联系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硕士郝劲松,郝劲松坚持票价上涨应当举行听证。他指出:铁路局在实施春运票价上涨前,并未对相关票价进行公示。而《铁路法》第26条对国家铁路、地方铁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拟定和批准权限作了规定,票价、运价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告,未公告的不得实施。

  郝劲松表示,一审败诉的结果在其预料之内,但他将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继续上诉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我还是按照程序继续走下去。”

  案情链接

  2006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了当天从北京南站驶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车车票一张,票价比以前的1.5元上涨了5角钱,涨幅高达33%,经询问后得知车票涨价是依据铁道部的“通知”。郝劲松认为铁道部春运票价涨价只是在2002年举行过一次听证会,铁道部门在作出新的“春运涨价通知”之前,还应召开听证会,况且7095次列车票价涨幅超过了铁道部规定的20%。于是郝劲松将铁道部和第三人北京铁路局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两被告的涨价行为违法,赔偿损失0.5元。

  北京市一中院于今年5月10日裁定不受理此案,不服裁定的郝劲松随后上诉至北京市高院。郝劲松随后上诉至北京市高院。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新民网 编辑:庞俊峰
相关链接
·法学硕士起诉铁道部春运涨价违法案开庭
·海南全省食盐强硬涨价引发市民不满(组图)
·听证会感觉等于涨价会 北京政协委员吁制规则
·铁道部和北京铁路局被诉春运涨价程序违法
·吉林召开居民电价调整听证会民用电上浮0.35元
·6月份广州十区一手住宅均价涨246元/㎡
·广州市菜篮子中心指菜价并非12年来最高
·广州菜价涨至12年来最高 市民宁吃肉不吃菜
·张家界部分景点将涨价 持低保证可享受半票
·春运将于22日结束 全国共发送旅客逾20亿人次
推荐新闻
北京特大涉黑团伙34人受审 曾与城管合谋犯罪
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 南京市民缅怀遇难同胞
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赴日控述日军罪行
建节约型政府 中央国家机关做表率
最新更新
法律硕士状告春运涨价一审败诉 称将继续上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德桥被免职
黑龙江19名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将获赔偿金
北京市体育局称申办世界杯说法只是泛指
中国度过五十五年来罕见暖秋 出现大范围干旱
重奖中医防艾 中国各地采取措施积极防控艾滋病
北京严打侵财销赃犯罪 违法房东成重点打击目标
保密局和全国普法办要求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最高法院:正确适用法律 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云南:艾滋病感染者应及时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侣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news@022net.com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网·天津视窗〗京ICP00006号
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