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继续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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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0 18:08:00 |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0日讯:记者19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本市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的开发,今年起,本市将继续在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完善4个体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大张旗鼓地鼓励科研部门与单位加强和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产业技术研发机构。至2010年,本市将建成国家及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达到45个、企业技术开发中心300家。
据悉,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的4个创新体系包括:
一是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研究院所、大专院校组成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独立的技术开发中心。鼓励应用开放型科研院所,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研发服务,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平台。引导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将境外研发机构迁入本市,实现外资企业技术创新的本地化。鼓励本市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建设研发机构,利用国际资源增强自身创新能力。加强与科技部等国家机关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国内一流标准,新建信息安全、细胞工程、重型机器装备、海水淡化等一批国家及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二是投融资体系。加快建设多元化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创业投资、上市融资、知识产权出让等多种途径筹措开发和产业化资金。以资本为纽带,整合现有创业投资机构,吸纳民间资本,培育3至5个资本规模10亿元以上的骨干创业投资机构。完善创业投资政策法规,鼓励民间资本、企业资本和海外资本进入创业投资市场,发展产业基金和中介组织介入,吸引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转化成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三是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功能多样、服务到位,能够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引进和自主建设相结合发展科技咨询机构,重点发展科技评估、工程咨询、技术产权交易、技术经纪、成果转化和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和完善以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民营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为主体的科技孵化体系,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创业和发展提供服务。利用本市技术、人才和产权交易等市场,促进国内科技要素向本市的流动,以及本市科技要素向周边地区的辐射和扩散。到2010年,初步形成科技服务业产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和社会化的格局,科技服务机构达到50家,将本市发展成为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创业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四是政策支撑体系。本市将修改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政策,制定贯彻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的配套政策,健全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支撑体系。建立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实行税收抵扣激励,加快企业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速度,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审议重大工程和项目的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制定鼓励自主创新、限制重复引进的政策,建立专项计划和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和完善用人机制,扩大《天津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实施办法》试点范围,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使本市企业高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等形成规模化。(柳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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