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2日讯:近年来,全市各级交管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找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入点和重点,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目的,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依法加大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力度和对重点车、重点人检查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营造了和谐的交通环境秩序。
一是深入开展《规定》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活动。为做好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本市1994年开始实施了《规定》,通过政府规章把社会各界交通安全工作权利与义务确定下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接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检查监督。
近年来,交管宣教部门大力宣传《规定》,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并通过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村镇、进单位、进家庭和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和落实《规定》。仅今年1至11月,就制作宣传招贴海报4万套、宣传光盘5000张、宣传读本5万册、宣传材料20万张,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广泛张贴、播放、发放,有效营造了浓郁的社会宣传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近年来,交管宣教部门结合春运、五一、十一等不同时期交管工作重点,在全市范围内以旅游、公交、出租、长途等专业客运单位及拥有9人座以上车辆单位为重点,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各交警支队依照《规定》,抽查辖区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验以9人座以上客车,面对面教育驾驶人、司乘人员,逐人签订安全保证书,依法对交通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单位予以处罚。据统计,近年来,全市每年平均检查单位近2.8万个次,检验机动车40万辆次,教育驾驶人55万人次,评选交通安全先进单位300个、先进个人3000余人,依法向3500个存在安全隐患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依法对800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单位给予挂黄牌警告处罚。
三是深入开展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汇转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倒查。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汇转同样是交管部门每年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交管部门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汇转单位,依据《规定》实施检查,落实“三不放过”教育制度,对交通违法超标单位依据《规定》按上限实施处罚。今年以来,依法汇转交通违法10万人次,汇转交通事故1889起,对8670个交通违法超标单位和811个交通死亡事故单位和93个交通死亡事故超标单位实施了处罚;严格实行重特大交通事故24小时内汇转制度,对涉及本市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死亡事故,对肇事司机单位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对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所属职工实施安全教育,对肇事驾驶人面对面教育,单位对肇事驾驶人给予行政处理,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得到落实。今年以来,对涉及本市机动车驾驶人的278起交通死亡交通事故实施责任追究,依法给予203个责任单位挂黄牌警告及组织驾驶人学习措施。
四是建立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动态管理档案。按照公安部排查客车的要求,实施了边排查车辆边逐车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措施,严格落实了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机动车所有人或法人代表、见机动车所有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四见面”措施和车主、驾驶人、法定代表人、安全责任人签字及安全责任制单位盖章的落实安全保证书“五签字”措施。目前,各级交管部门已建立了重点机动车管理档案10万余份,并以此作为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并及时掌握车辆和驾驶人变更,定期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宣传教育驾驶人和人工检测车辆。特别是每逢五一、十一、春节等黄金周前夕,各级交管部门集中对这些单位、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签署保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