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2日讯:12月18日,天津市环保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津南区、东丽区、西青区捣毁5处非法炼制“地沟油”的窝点,当场没收、查抄全部炼油工具,并下达了停业责令整改通知单。这样的“闪电行动”已是本周的第二次,“地沟油”给津城百姓的食品安全带来威胁,这样的违法小作坊为何屡禁不止,笔者专程探访。
违法炼油者“狡兔三窟”
近日,不少天津市民反映在一些大的饭店餐馆门口,一到深夜就有人开着装泔水桶的大发车来掏油。这些人对外一概宣称是“掏泔水喂猪的”。在知情人的指引下,笔者在某高校的食堂侧门蹲守发现,每到傍晚,就有人用长柄大铁勺从“隔油池”里掏油,再小心翼翼地倒进车上的塑料桶,散发出强烈的恶臭。据了解,这些炼油者以每月50到200元的价格与饭店、食堂达成协议,取得掏取地沟油的“特许权”,然后将一桶桶漂浮着餐巾纸、死苍蝇、牙签等秽物的泔水,运往加工作坊。为了规避执法部门的检查,他们大都“狡兔三窟”,将冶炼点设置在城乡结合部。
硫酸加白土 “变身”食用油
在东丽区猪圈旁的一个炼油作坊内,笔者看到提炼地沟油的设备非常粗陋,几口黑乎乎的大锅冒着浓烟,食物垃圾渣滓沉在锅底,上面漂浮的浓油色泽混浊。此时,只要往里面加入一定量的硫酸和白土,油色马上会变得清澄起来。“高级”一点的炼制者再加入香精,“地沟油”立马香气扑鼻,味道和正常食用油几乎一样。
据一位曾从事过地沟油买卖的“行内人”介绍,饭店里水煮鱼、炸丸子的废油纯度比较高,炼出来的“地沟油”成色好,能直接装瓶儿当食用油卖,或者卖给小餐馆炒菜吃;从剩菜剩饭里熬出来的油,纯度差点,主要卖给街头炸馃子、炸果仁的小贩;剩下实在太浓、味儿太差的,就卖给喂猪的。
笔者了解到,市场上出售的品牌食用油平均价格在每升8到10元左右,而炼制“地沟油”系无本生意,其均价普遍在每升2到3元左右。按每个中型餐馆每天使用食用油37.5升(即60斤)计算,每天可节省成本225元,使用“地沟油”的话,一个月光在油上就能省7000多元。
经检验,“地沟油”的过氧化值和酸价严重超标,内含的“黄曲霉素”是目前发现的最强的化学致癌物,一旦食用,会破坏人体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癌变死亡。
立法在行动 执行有空白
那么,“地沟油”制造者一经举报查处,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呢?
据天津市环保局固废处的汪永行处长介绍,如果炼油作坊在排放废气、废料等方面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环保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严重者可报请政府责令其停业,但目前对于惩治“地沟油”炼制者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依据。在执法现场,笔者不止一次遇到这样的尴尬场面:执法人员一到,炼油者仓皇逃跑,工商部门开具罚单、环保部门作了笔录、城管部门没收了炼油工具,炼油者全身而退,换一个地方又重新架起了油锅,打击效果可想而知。
联合执法的工作人员表示:惩治地沟油,泔水归卫生部门管,下水道归环保部门管,营业执照归工商部门管,多口管理,打击反而不力,这是因为没有一部能打到“要害”的法律法规。
针对这种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城建处处长李建华认为,打击“地沟油”并非无法可依,只是从长远来看,这种打击不能“治本”,确实令人忧虑。天津市非常重视“地沟油”治理,创新性地设计了一整套完备的“循环经济”利用方法。他向笔者详细介绍了从餐饮业“源头”抑制回收、企业投标集中处理、成品用于工业制皂的“良性循环圈”。“这样一来,地沟油来去明晰,成为闭合体系,不会再大量流入食品领域”。而体现了这一构想的《天津市废弃食用油脂循环利用管理办法》,在实施中却遭到“搁浅”,鉴于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立法者苦于找不到最合适的“牵头主管部门”。目前,李建华处长还在积极向学者专家咨询意见,以期制定出最具合理性的法律法规。
有关人士认为,新的管理办法实施后,天津市的“地沟油”问题将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辨别地沟油 “看闻问尝”法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购买食用油须提高鉴别意识,尽量不要从小商小贩处购买散装或外包装粗劣的产品。专家提示,鉴别“地沟油”,可以从以下几个简单的方面入手:
首先看,纯净的油无色透明,“地沟油”往往颜色较暗,有少数杂质沉淀;
其次闻,滴一滴油在手上,摩擦后闻味道。有异味、酸味、轻微臭味的都可能是“地沟油”;
然后问,询问其进货渠道,口感香味如何,是否绝对没有问题,或者要求查看经营许可证和卫生合格证;
最后尝,“地沟油”的口感明显发酸,有焦苦味;香味异常、过大的也可能不符合卫生标准。(吴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