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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 交警有权强行拖车
2006-12-26 16:15:27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6日讯:记者从天津市交管局了解到,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已成为引发交通拥阻的一大原因。交管局重申,交通事故当事人因赔偿等不能达成一致,不听交警劝阻滞留在交通事故现场,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交警将依法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 

    据统计,轻微交通事故仅有4成通过私了解决,多数交通事故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采取简易程序及时撤离现场,从而引发交通拥阻。

    对此,交管部门介绍,对应撤离现场协商解决的事故当事人拒绝撤除事故现场的,交警可依法撤除事故现场,并将事故车拖运至指定停车场;机动车损坏不能移动的,当事人应立即通知交管部门或联系清障车辆及时撤除现场;对易引发交通拥阻路段和时段,发生财产损失轻微,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交通事故现场,交警可用“四轮定位法”在第一时间内撤除现场,迅速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城市快报》 编辑:晓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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