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高剧毒农药下月起禁用 严厉处罚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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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9 16:05:59 |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9日讯:为更好确保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天津市农药监管部门严格监管高毒农药的使用。根据国家发改委对高毒农药的统一规定,从下月1日起,天津市将全面禁止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这5种高毒剧毒农药喷洒农作物,全市600万亩农田将推广绿色农药,违者将受重罚。
据介绍,由于这5种农药杀虫谱广、速效性强、使用成本低、应用面广,容易导致违规滥用现象。为封杀高毒农药进入本市,明年全市12个涉农区县将逐步建立300家绿色农资连锁店,建立完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台账”和“诚信卡”制度。本市还出台相关条例,对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各种违规行为都有明码处罚标准:流动销售农药的,要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销售高毒、剧毒农药及杀鼠剂的,处最高5万元罚款;农民在已成熟的农产品上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的,除处以3万元罚款外,还将责令农户立即销毁,严禁被污染的农产品上市。(雷风雨 雷春香 袁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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