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6日讯:12月1日,本市第一部地方性优抚工作法规《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开始实施。为宣传落实《条例》,由市民政局、市双拥办主办,和平区民政局、区双拥办承办的《条例》宣传周活动主会场启动仪式在滨江道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龙,天津警备区副政委、市双拥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德顺少将,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玉明,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嘉惠,区委副书记王行安,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李有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桂英等出席活动,并慰问了现场工作人员。
此次颁布实施的《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是为保障军队履行使命,实现全体军民的根本利益,调节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军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拥军优属的主题包括党、政、军、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有关海外华人、华侨及国际友人。调节的军政军民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在内的诸种关系,核心是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本质是保障军队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全体军民的根本利益。 活动现场,本市及和平区卫生、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和平区各街道及志愿者开展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王阳 孙承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