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8日讯:即日起,塘沽区各中小学的计算机室、化学实验室等处要安装报警红外线探头,教学楼楼道内每25延米要有2-5个灭火器。这些由塘沽区教育局出台的防火防范标准,将进一步有效完善防火防范的管理和设备的配备。
日前,塘沽区教育局给辖区内中下学下发了防火防范设施的安装标准,各校需要按照标准进行自查,及时增加灭火器和报警探头等。在技术防范方面,要求各校在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财会室、贵重物品存放处(存放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贵重物品的地点)、存放电教车和投影仪等贵重物品的教室、演播厅、化学试验室、药品仓库等处,必须安装双电源红外报警探头,学校保安室或值班室必须安装双电源报警主机。教职工办公室、教学楼大门口和楼道、体育器械室、存放非贵重物品仓库、食堂、档案室、图书室等部位,可根据学校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安装。报警器红外探头安装标准为,室内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应安装一个探头,室内面积在30-60平方米的房屋应安装两个探头,室内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装,但不能少于2个探头。报警器使用年限为1-5年,最长不能超过8年。
在消防设施配置方面,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贵重物品存放处、化学试验室、药品仓库、图书馆、档案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必须配灭火器。普通教室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配备数量。室内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应配齐1-2个灭火器,室内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房屋应配备2-5个灭火器,室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备。楼内有消防栓且能正常使用的,室内可减少配备灭火器30%。楼道内每25延米应有一组(2-5个灭火器)灭火器。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等存放电子设备的地方应配备3千克左右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其余地方可配备ABC4千克左右的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按时更换药粉。(王祖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