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人 文 | 生 活 | 专 题 | 社 区 | 博 客
首页>>财经>>金融>>信息内容 【字体:
金融机构市场化破产露端倪
2006-3-20 18:00:00来源:《中国证券报》

    有关部门人士日前表示,证券公司从风险行政处置到最后通过司法破产退出市场,一套完整的机制在我国已经基本形成。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向大会提交的法院工作报告中也强调,破产案件、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等将是今年审判工作的重点。

    我国金融机构的破产一直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被业界戏称为“计划性”破产。但随着金融机构破产案例的增多,建立更加程序化、市场化、法制化的破产机制已是大势所趋。

    大鹏的启示

    相比以往,如今管理层对券商破产似乎干脆、果断了许多。今年前后,佳木斯证券、大鹏证券相继宣告进入司法破产程序,有消息说,五洲证券、甘肃证券、亚洲证券等也即将进入破产,而此前的数年里,只有大连证券破产这一唯一的案例。

    在一些法律专家看来,破产的提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们认为,“一些券商被关闭一两年了,是破产还是重生没有说法,这种被无限期搁置的状况是不正常的。”造成这种“不正常”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券商破产牵涉的债权债务数量巨大而且关系复杂,此外,公司职工、投资者等利益群体众多、分布广泛,破产清算往往遇到许多困难;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尚未颁布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法,银行、券商等的破产还带有很强的探索性质。

    当然,券商破产也并非完全无法可依。今年年初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以及现行的《破产法》等都有相关的破产条款。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顾肖荣认为,鉴于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规当然会更好。

    于是,先逝的大鹏证券等必将为新规探路。比如,在进入司法破产前的行政清算阶段,为避免投资者因破产而面临损失,清算组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个人债权以收购的方式进行补偿;为保证经纪业务客户的正常交易不因关闭破产受影响,对证券类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予以处置,对经纪业务客户平稳转移;同时,妥善安置公司职工。进入破产程序后,当地政府等要继续维护社会稳定等。

    “重整再生”写入《破产法》

    目前对高风险券商的处置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对于规模较大、证券业务基础良好,但资本金不足的公司,由国家出资重组。

    二是由地方政府牵头进行重组,具体的方式可以是由重组方收购证券公司资产、向证券公司注资,也可以是新设一家公司承接被重组公司的证券业务,并承担资金缺口。三是对于目前不具备重组条件、需尽快采取措施予以处置的,由监管部门取消其证券业务许可并予以关闭,指定优质券商托管其证券营业部,并按照有关收购意见弥补保证金缺口,收购个人债权,最终以破产方式退出市场。

    正在审议的《破产法》草案在业内征求意见时,顾肖荣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建议引入“公司重整”这一法定程序。他举例说,像郑百文一案,通过法院判决将债务缩水,比如缩水30%,这个企业就可能活过来,这是好事情。同时,与破产之后债权人往往只能得到比例极低的偿付率相比,这也是一件好事。“这是针对所有企业破产引入的一个前置程序,当然也包括金融机构。”

    由于这种方式是通过司法形式来实现的,市场化、规范化处置的色彩更加鲜明。他说,这虽然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但也是比较有效的途径之一。据悉,审议的草案中已经吸纳了这一建议。

    专门立法探路

    破产是企业运营迫不得已的选择。如上所述,证券公司破产与一般企业破产相比,还存在维持经纪业务正常进行,弥补保证金缺口等特殊问题。一旦将这些问题带入破产程序,既会面临法律层面上的问题,还会遇到相应的社会问题。

    目前新的《破产法》还在审议过程中,其中规定了若干新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人士曾表示,对于金融机构破产中的特殊问题,还需要通过制定特别法,或通过制定专门条例的方式予以规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法院通过审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探索对此类主体破产案件中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方式,可以积累经验,为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提供鲜活的实例。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的券商破产处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的破产立规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有关金融机构的破产立法并不完全是为破产而设,而是会针对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考虑社会稳定等各方面的因素,在“拯救”无效的情况下,再实施市场化破产。因此,即使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规定出台了,也不会大规模出现金融机构破产的局面。(夏丽华、璩立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编辑:展悦
相关链接
·深圳奖励注册资本10亿的金融机构
·深圳加倍提高金融机构落户奖金
·加最大银行有意国内中小金融机构
·市场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发展是必然
·外资银行多元化融入中国金融体系
·银监会出台资产证券化业务新法规
推荐新闻
新华社:跨行查询收费是国际惯例?
滨海商行18日开业网点要达50个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正式成立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基金获准发行
社会保障基金开设香港股市账户
万科推出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
G天威分拆子公司赴美上市
上市公司自有股份没有表决权
上海力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系统
金融机构市场化破产露端倪
最新更新
中国银行A股正式上市 将叩开A股新蓝筹时代
证监会期货部杨迈军:金融期货最后障碍将清除
国内首次基金份额拆分将于7月17日启动
上期所经理姜洋:7方面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
大利好! 证监会宣誓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绩优打破赎回怪圈 牛市放大基金赚钱能力差距
储蓄国债销售火爆 银行:购买者应尽早开户
国债热售网络“堵车” 市民熬夜排队却落空
银联要求叫停双币卡 一些商业银行坚决反对
融资融券业务8月1日开闸 为股指期货推出铺路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news@022net.com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网·天津视窗〗京ICP00006号
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