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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长就北京律师在天津法院遭打作批示



12日,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左一)
和他的当事人再次来到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分开诉讼。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日,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副院长张秉全表示,据他们目前调查到的情况,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并没有殴打北京律师王令,他们的工作程序也没有不妥。
 
    12日,天津市高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最近广受关注的“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北京律师事件”。同时,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律师协会有关人士处获悉,北京律师指遭天津法官殴打事件引起了最高法院、全国律协、天津高院的高度关注。最高法院院长肖扬专门就此做出批示,要求实事求是地处理。

    当事律师

    在法院遭到法官殴打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称,3月28下午,受李开娟等11名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松盛里大楼被拆迁群众的委托,他前往天津南开区法院,办理诉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违法拆迁公告一案立案手续。由于在共同诉讼和单个起诉,对变更拆迁公告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方面存在分歧,他在天津南开区法院的立案大厅遭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的侮辱和殴打。

    事情发生当晚,王令律师连夜写好《紧急报告》,向南开区法院、天津市一中院、天津高院、全国律协、北京律协等相关部门反映。

    “到现在没有得到天津方面任何说法。”王令12日说,他希望天津南开区法院的调查能够针对当事的三方当事人进行,不能偏听偏信,否则就失去了调查的真实性。

    当事法官

    没有殴打北京律师王令

    12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法官向本报记者表示,他没有殴打北京律师王令。北京某媒体4月11日的报道和网络上的一些言论不属实,不负责。该媒体负责报道此事的记者朱某表示,他的报道每一句话都有出处,是客观的。

    当天在场的目击者,天津南开区三马路松盛里被拆迁群众吕文尉等多位老人向记者证实,王令律师确实被王学林威胁和殴打。老人们描述的经过基本和媒体报道的一致。

    南开法院

    最晚下周一出调查结果

    12日,天津市高级法院组织部分驻津的中央新闻单位的天津媒体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最近广受关注的“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北京律师事件”。南开区法院副院长张秉全向记者表示,这一事件发生后,该院党组高度关注,多次开会研究反思该事件中法官的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工作程序是否存在问题。该院院领导为此也向天津市高院领导专门汇报过。事后,该院对法院当天在现场的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询问,目前调查到的情况是王学林并没有殴打北京律师王令,他们的工作程序也没有不妥,“媒体报道存在不实。”

    他还表示,本周或最晚下周一,他们将会形成该事件的一个完整的调查报告,包括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等上报天津高院、南开区政法委等部门,必要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最高法院

    肖扬专门对此做批示

    据最高法院有关人士称,最高法院院长肖扬专门就此做出批示,要求实事求是处理。天津南开区法院张副院长也表示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曾对此做出批示。

    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表示,他们也密切关注该事件,并且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拿出一个调查结果。在事件没有最终调查清楚前,他不便多作评论。《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12日表示,受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的委托,他12日向王令律师和他所在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表达了慰问。

    ■链接

    王令律师公开声明(节选)

    尊敬的各界朋友:

    感谢大家对于我作为执业律师在天津法院被法官殴打一事的声援和关注。鉴于此事的事态发展,我特授权新京报作为惟一纸媒,发表我关于该事件的声明:一,有关媒体对此事的关注没有任何的炒作成分,大家对此事的关心全然是对中国法治的渴望。

    作为律师,我谨以我的人格和共产党员的党性保证,媒体的报道是真实的。事发后,我从没有主动与任何媒体主动联系,也没有任何炒作此事的意愿。事实上,对于一名律师而言,出这样的“恶名臭名”非我所愿。而对于一位幼女的父亲而言,更不愿因为自己的执业风险,而给自己的宝贝带来任何的不利。到最后,让我无法容忍而站出来接受采访并且呼吁的不是有任何的个人目的和私心,而是作为一名律师基本的道德要求和良知。

    二,我始终坚信中国的绝大多数的法官是有良知的,包括南开法院的大多数法官。

    三,律师行业会随着法治进程而得到更多的理解与尊重,这次事件会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

    中国的律师为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为维护群众利益,乃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了大量且具体的工作。相信随着社会进步,律师会凭借自身的努力而得到广泛尊重。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

    ■对话当事人

    天津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

    “我以我的党性保证我没有打人”
 
    新京报:3月28日王令律师带11名当事人来立案,当时为什么没有受理?

    王学林:没有受理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形式上的不符合规定。王令提供的起诉书的诉讼格式不符合立案的要求。

    他的起诉书是11个委托人一个诉状。而按照要求是每户单独都要有一个诉状的。其次他所起诉的是公告。公告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抽象的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

    新京报:当时您给当事人解释原因了吗?

    王学林:我当时说的很清楚。当事人以为3月28日如果能够立案,3月29日的强制拆迁就可以停止,所以他们的情绪比较激动。当时现场就乱了起来,有拍桌子、砸板凳的,还有起哄的。

    新京报:当时王令律师在做什么呢?

    王学林:当时大伙闹起来,围起我拍桌子,说你们法院刁难。王令律师说我们拖延时间,而且回头对当事人说“是行政庭长不给我们立案的,对不对”。

    新京报:有媒体报道说你打了王律师一拳,并且掐了他的脖子。

    王学林:我是党支部书记,我的党龄有28年,我可以以我的党性保证我没有打人。

    而且我作为一名法院干部,作为一名庭长,我不可能做这种事。当时大厅里有四五十人,我水平再差也不会打他。我可以说我若动手打他一下,我就不配穿这身制服。而且当时我在总值班台后面,我们两个相距一米,我要探出去,才能打到他。当时那种情况,我能保护自己已经很不错了。

    新京报:据说你从总值班台后绕出来,而且后来还警告王令“晚上走路小心点”?

    王学林:因为当事人骂街并且还有当事人拍照,我出来制止。在这些过程中我始终没有和王令律师有身体上的接触。王令还喊“法院打人了”这些话,我觉得王令作为律师应该有点职业道德。像“晚上走路小心点”这种话,我觉得王令律师编这些话是很可笑的。

    新京报:王令律师以及几位当事人都称听到你说“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王学林:绝对没有。我当时是说我代表法院来接待,没有说过我就是法院这样的话。

    我为人有三个原则,就是不违反法律,不违反政策,不违反公共原则。我没有必要做报道上所说的那些事情。而且我们也对相关目击进行了取证。

    新京报:是哪些目击者?

    王学林:一个是和我们冲突比较激烈的当事人。她承认没有看到法官和法警打人。另外一个是当时来立案的人。他也说没有看到打人。

    新京报:今天王令律师又过来立案了,现在可以判断是否立案吗?

    王学林:能否立案7日内可以决定。

    北京律师王令

    “我深深地感到无奈”

    新京报:你当时到法院想到立案会遇到困难吗?

    王令:我想到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绝对没想到会被打。我这个案子立案是没有问题的。拆迁公告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还有就是现在提倡节约型社会,我觉得分开起诉是浪费司法资源。

    新京报:当时大家是不是认为只要立案,第二天的强拆就可以停止?

    王令:不是这样的。我事先就告诉当事人,立案之后也不代表不强拆。大伙随后情绪激动是因为王学林的态度。他的脸难看、话难听。在整个过程中,他不停地指着我鼻子说话。到后来他还绕过桌子想打我,当事人挡住了他。之后我们到院子里,他在我身边说你晚上走路小心点。我当时就讲给后面的法警听。结果王学林听到我重复了一遍之后,他说“说你怎么了,我还打你”。

    随后他左手揪住我的衣服,右手掐我的脖子。我的脖子当时就留下了手印。

    新京报:当时你有什么样的反应?

    王令:我没想到在众目睽睽之下法官居然会打人。这是我根本无法预料和想象的事。

    新京报:你确定他说过“我就是法院”这些话吗?

    王令:他确实这么说。我当时要求他下裁定,开收条。

    他都拒绝。我问他他是否能代表法院,他就说了“我就是法院”这种话。

    新京报:如果有人说你是借此炒作自己,你怎么想?

    王令:我作为一名律师,不希望出恶名和臭名。被人打了,连自己的权利都维护不了,这是什么好事情吗?而且我也想象到最后这个事情可能的结果。结果要不就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不了了之,或者就是南开法院那边完全否认,对我不会有什么好处。

    新京报:那你最后为什么决定站出来呢?

    王令:王学林对律师行业的蔑视和对法律的践踏让我非常气愤。律师在王学林这样的法官眼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新京报:这件事对你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王令:我曾经萌发了不做律师的想法。我有时深深地感到无奈。但是现在我还要坚持下去。(廖卫华、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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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编辑:郭晋
2006-4-13 1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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