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14日讯 眼下正值渤海渔汛,为保护、增殖、合理利用珍贵的渤海生物资源,天津市渔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渔业法,日前出台有关渔业资源保护措施,大力治理野蛮、过度捕捞,对毒鱼、炸鱼、电鱼等不法行为展开严厉打击。任何组织和个人无论在内陆和海洋进行违法捕鱼作业,按法律规定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据了解,天津市目前有近百条河道及10余座水库,是天津市珍贵的渔业资源保护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海上及内陆河道从事非法捕捞,给渔业资源保护带来危害。为此,结合即将来临的渔业法宣传月,天津市出台措施打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不法分子,禁止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不得采用三重流网、底拖网、浮拖网及变水层拖网作业。严禁使用严重损害生物资源的渔具,对炸鱼、毒鱼和电力捕鱼等野蛮捕捞行为一概叫停,非法捕捞者将处于最高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没收渔船。(张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