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劲钢铁发展有限公司在网上贴出一段“总经理寄语”,但不想这寄语竟然是克隆上海华冶钢铁有限公司的。昨天,市一中院一审认为强劲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处他们赔偿华冶公司1.5万元。
上海强劲钢铁发展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的“总经理寄语”中写道,“强劲公司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市场,强调创新、拼搏精神,打造出华冶在西南专业的钢铁物流网络,……真正建设起全国化的钢铁物流体系,为完善‘钢材大超市’的全国化、网络化架构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总经理本想借此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但这段话却让上海华冶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看出了毛病。
华冶公司的网站上同样有“总经理寄语”,经比对,强劲公司的那一段基本是华冶公司网站部分内容的克隆,更让人气愤的是,强劲公司还不恰当地在寄语里使用了“华冶”二字。华冶公司遂以强劲公司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强劲公司将“华冶”两字使用在具有一定广告宣传效应的“总经理寄语”中,会使人误认为他们与华冶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故强劲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徐进、卫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