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24日讯 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获悉,近期天津市相继下发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和公布2005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相关文件,引发了市民对养老保险特别是养老金调整的关注。该中心将于25日上午8:30至11:30开通养老保险专家咨询热线,届时读者拨打电话12333,可以聆听专家的现场解答。同时,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结合近期的咨询热点给市民以下几点提示:
最低工资与养老金调整无关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工资保障制度,其调整范围只是针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而退休人员已从工作岗位退休,享受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独立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所以养老金的调整不在最低工资调整范围之内。
去年平均工资影响今年退休人员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是分人分办法来享受的,在基本养老金构成的几部分中,与职工办理退休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相关的内容有两项,一个是基础养老金,另一个是过渡性养老金。对于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来说,他的这两项待遇就应当按照新公布的2005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即:基础养老金=1683元×20%=336.6元;过渡性养老金=1683元×平均点工资×截止到1997年底缴费年限×1%。
间断缴费将会降低养老待遇
很多咨询者经常会以为,已经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不再缴费等退休后享受待遇了。其实这是一种不正确的想法。如果从1999年以后间断缴费的话,将影响退休后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为例,正常连续缴费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天津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如间断缴费(一次)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度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20%。一般情况来说,社会平均工资是逐年增加的,所以,如果间断缴费的话,将使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降低。(冯兆君、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