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4日讯 为贯彻《土地管理法》加强国土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农民自觉保护耕地机制,依法保护农民利益,日前,天津市发放了首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这次在登记发证工作中,将林地、草地、耕地及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依法进行了界定,明晰了农村土地产权,从法律和机制上将保护耕地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张秀凤、石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