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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为什么疾农如仇?


  一名自称“北京政治老师”的网民抛出题为《疾农民如仇》的惊人帖,以“身份劣等就要挨骂”的所谓“逻辑惯性”,“表白心中暗藏已久的歧视感”——“我讨厌农民”。此帖引发了一场全面的“城乡口水大战”,有愤怒的网民还针锋相对地抛出了“城市人十大罪状”。(见6月23日《信息时报》)

  《疾农民如仇》列举的“农民的粗鄙表现”分“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内在”如:农民都小农意识深厚,都生活习惯猥琐,都法制观念淡薄,都是势利眼等等。“外在”如:农民都脏,农民都臭,农民都俗,诸如此类。这些所谓的“粗鄙表现”概括得是否贴切和真实,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根本不值一驳。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能找到这样“粗鄙”的农民,也肯定能找到这样“粗鄙”的城市人。

  值得关注的是,《疾农民如仇》背后所体现的为数不少的城市人对农民的固有歧视,也即作者所自恃的“向农民豪泼脏水”的“坚强后盾”,也即人们常说的“在北京扫大街的都看不起你外来的”。

  最近有文章说“工人”俨然成了落后的代名词,“农民”则从古至今一直都是。只不过,今天不少人已经不满足于“打心眼里”瞧不起农民了,而是要故意张扬,极尽嘲笑和奚落之能事,似乎不会嘲笑农民也成了一种“落后”,他们已将歧视农民当成了生活消遣的工具和找寻快乐的源泉。

  农民为何这么让城市人歧视?城市人又能从歧视农民中获得什么?显然,歧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滑坡的表现,更是制度失范的表征:当某个社会群体长期处于“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社会底层地位,得不到法律和制度尊重的他们,必然也得不到其他族群的尊重。

  我们奉行的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地使城市处于优先的位置,而农村总是处于末梢的位置。本来就有些失衡的城乡,在持续不断的资源倒流中,差距越拉越大。但是,即便当今城市使用的资源大都由农村提供,城市人也只会感谢“制度”的恩惠,而不会感谢农民。相反,按照《疾农民如仇》作者“落后就要挨打”的观点,落后的农民当然要被城市人歧视。

  举例而言,“同命不同价”至今依然是我们的“法律规定”:撞死一个城市人差不多等于撞死5个农民。既然“法律”都承认农民“命贱”,城市人又怎能不歧视农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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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舒圣祥
来源:《大河报》
编辑:冯心
2006-6-27 15: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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