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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下发中小学暑期意见 再下补课禁令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8日讯 昨日市教委向天津市下发了中小学暑期工作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05—2006学年度中小学暑假自2006年7月10日(周一)开始至8月31日(周四)结束,假期共8周(幼儿园按要求自行安排)。市教委强调,各学校要确保师生暑期充分休息,严禁举办各种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让学生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

  《意见》指出各中小学在放假前夕,要集中时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宣讲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求学生拒绝网吧、拒绝毒品,不参与迷信、赌博活动,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各学校要加强暑期值班,不得空岗,发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市教委要求,放假期间,保证师生充足的休息。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假期不要组织师生参加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学校和各区县青少年宫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向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网络教室)、文体场馆等,引导学生开展读书、科技等社会实践活动。放假期间,除初三、高三毕业年级可以对少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组织补课外(不超过一周),其他年级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

  又讯 昨日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确实预防溺水事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的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暑期前学生安全教育和游泳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实。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满足学生游泳需求。(记者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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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冯心
2006-6-28 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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