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28日讯:当起内应看夜男子获刑1年看夜人郝某在盗贼跟他“打招呼”后,为对方盗窃公司物品大开方便之门。日前,郝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山东来津打工男子郝某曾在本市某导航公司看夜。案发前,津南区葛沽镇男子郑某等人先后3次找到郝某,告知其要到该公司盗窃废旧电缆。每次,郝某都用钥匙打开院门,让对方开车进入。因运输“便利”,郑某等人共窃得该公司的废旧电缆1400公斤,价值3500元。事成后,郑某给了郝某“好处费”100元。今年3月中旬,郝某被抓获归案。
作案12起“内鬼”门卫被批捕今年19岁的男子李某曾为中海油服公司门卫。去年2月至今年4月间,李某趁夜间值班之机,伙同他人或单独作案12起,盗窃现金1115元及电脑主机、液晶显示器等总价值4.2万余元的物品。同时,李某还将盗窃的银行卡中的1.4万余元挥霍。昨日,其因涉嫌盗窃罪被塘沽区检察院批捕。(张昭 吴彬 刘虹 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