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13日讯: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私产房屋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从8月1日起,本市私产房屋交易抵押贷款将全部实行资金监管。
据了解,天津市在去年4月建立并启动了私产房交屋易资金监管服务举措,实现了房屋交易网上打印合同、委托交易资金监管、产权登记发证的联网操作,保障了交易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整个交易过程的安全、透明、快捷。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和不断完善,本市私产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运行良好,办件时限大大缩短。在服务受益面不断扩大,办事效率逐步提高的同时,资金监管合作银已增至9个,他们分别是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兴业银行。
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天津市私产房交易抵押贷款实行资金监管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全市私产房屋交易抵押贷款将全部实行交易资金监管。由市国土房管部门的资金监管机构提供免费资金监管服务。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天津市私产房屋网上交易服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在今后的实际操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完善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吴梅 张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