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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自愿加班者”!
2006-7-25 15:28:32来源:《文汇报》
  前天晚上,上海市劳动监察总队对闵行、松江、青浦等区的22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竟然有1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时加班情况。一家服装厂的员工透露,她们经常早上7点上班,晚上9点才下班,10天才能休息一次,最长的一天工作15小时。
  
  据检查发现,七八月份往往是违规安排超时加班的高发期。几天前,在南京的一家工艺品公司,一名18岁的女工突然猝死在工作台前,再次触动了“过劳死”这根弦。其实,过量过度的加班导致的“过劳死”又何尝有“旺季”“淡季”之分。不久前华为员工胡新宇连续加班30多天,引发脑膜炎去世,不知让多少人为之感慨和惋惜。
  
  如果知识分子“过劳死”值得社会去反思的话,那么,普通员工甚至农民工的“过劳死”就更需要我们去关注。尽管《劳动法》里对劳动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尽管劳动执法部门也经常“突击检查”,但超时加班却屡禁不绝、常查常犯。面对激烈的竞争,员工不得不在现实的压力下“自愿加班”,作为企业里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往往很难得到保护。
  
  屡屡发生的悲剧,说明少数企业渲染的所谓“床垫文化”绝不是催人奋进的企业精神,完全是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不良氛围。劳动者是微薄、分散的个体力量,他们维权的根本出路在于政府强化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而不是靠劳动者个人的努力。只有加大监察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那些企图通过提高劳动强度、超时加班来获得非法利益的企业有所忌惮,才是治本的办法。[韩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编辑: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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