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死幼子控诉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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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7-27 16:49:09来源:《南京晨报》 |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某厂工人刘某,儿子出生后落户口的事一直办不了,原因是他的户口属于单位集体户口,要单独落户却必须有住房,但夫妻月收入总共不足千元的他又根本无力买房。在几经周折没有结果之后,他在极度抑郁当中竟将出生仅43天的儿子活活摔死。(7月26日《京华时报》)
刘某摔死孩子的直接动机———“如果孩子上不了户口,以后就是黑户,会受到歧视,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孩子早点解脱”———看上去似乎在钻牛角尖,但实际上却自有其逻辑。
因为没有户口,上学、入托的问题首先就无法解决,随着孩子的年龄渐长,找工作、择偶、买房等,都无法回避户口的问题。以刘某微薄的收入和身处底层的社会地位,他又根本没有条件能够通过“花钱”或“找关系”等方式来寻求解决,他预期这会给孩子和他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于是“解脱”也就成了一个“合理”的选择。
在整个悲剧当中,“要单独落户必须有住房”的规定,是最关键的一环。为什么非要有这样一个规定呢?不外乎三点:一是为了限制外地人进京,控制城市规模。二是为房地产商促销,哄抬房价。三是负责户籍管理的机关为了方便自己的管理。
刘某摔死儿子这一惨剧,再一次凸显了不合理的户籍制度会给普通市民带来怎样的精神摧残和心理压力。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刻不容缓!(章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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