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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偷“维权”点掌声 
2006-8-6 13:25:12来源:《齐鲁晚报》
  8月2日《南京晨报》报道,日前,一名小伙子在南京某超市偷拿了一瓶洗发水,超市保安要求罚款200元,理由是偷一罚十。小偷不服,认为超市乱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就拨打了110报警,说是宁愿让公安来抓他,也不愿被超市处罚。

  报道还说,警方在处理这一事件时表示,任何单位制定“偷一罚十”的规定都没有法律根据,也没有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遇到案情应立即报警。

  我们知道,小偷被抓获后一般都会低三下四、苦苦哀求愿意“私了”。这个小偷倒好,竟然主动报警,这不是“自投法网”吗?再说了,人家保安要罚款200元,而警方却说,除了拘留外,还可能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这小偷实在是亏呀!

  可从法律角度说,小偷被抓后主动报警却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此值得肯定。现实中,很多人习惯对小偷采取过激行为,有的甚至罚跪示众、拳打脚踢,结果,有的小偷被打残甚至打死,打人者自然脱不了干系,甚至必须面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小偷确实应受到处罚,但必须由司法部门进行裁定。

  这个小偷能主动报警,说明他懂得用法律来维权,因此,笔者奉劝他早日改邪归正,做个守法公民。我们也应从小偷“维权”事件中获得启发,抓住小偷后应尽快报警,不要像这家超市的保安那样处理,否则,原本“有理”,最后也可能成“无理”。(朱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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