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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中不可模糊关键词
2006-9-11 18:42:13来源:《北京青年报》
  虽然各地反对水价上涨的声音依然高涨,但全国水价调整的步伐仍在加速。发改委价格司的内部人士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分项措施,继续推涨水价。”可能的水价改革方案将包括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价格、调整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这“三费”的调整将成为水价改革的前奏,并带动城市水价全面上涨。(9月10日《中国经营报》)

  倡导节水、自来水公司亏损、发展水利工程、进行污水处理……这些水价上涨的官方理由公众几乎耳熟能详。诚然,从环境保护、改善以及保证健康用水等方面看,将水价维持在合理层面确有必要,甚至不排除在低价位适度上涨。但是,频繁的大幅上涨,譬如有的城市去年7月刚刚由1.90元/立方米上涨到2.30元/立方米,这次欲跟着上调0.95元,则显然令公众不好接受。更应警惕的是,公共和公益服务领域的价格几乎全面不断上涨,很可能在突破低收入阶层的承受底线之后,极大地遏制他们必要的生活消费,甚至“甩掉”部分低收入阶层。

  此说并非危言耸听———以具有一定公益性特征的高等教育为例,高昂的学费标准不时爆出“杀人”悲剧,即使有助学贷款等相关扶助措施,依然令一些贫寒学子望而却步,9月9日《新商报》即报道,手拿录取通知书的准大学生放弃了高昂的大学,转而求学低廉的技校。与其说这是一种理性选择,莫若说是被公共事业甩掉了。从教育延伸到公众生活领域,水、电、气、住房、交通等等方面的全线“飘红”,如果得不到理性规范,未来类似“弃大学上技校”的尴尬局面则很可能频繁上演。

  破解公共事业“涨价依赖”与民生之间的矛盾,在我看来必须在涨价过程中澄清两个关键词。一是科学的成本核算。公共事业的人工成本、公共资源效率是否合理,建设和完善成本到底是多少,不能永远是公众无从知晓的谜,更不能像一支靠媒体曝光挤一点是一点的牙膏。根本上看,这是涨价与否的基础参数,只有在内部挖潜达到合理程度的时候,才能考虑涨价,而非只挤公众不挤自身。由于许多公共事业都具有垄断性质,这个与定价密切相关的成本,应该由政府部门监审公开。

  二是公众承受能力下的分担比例。既然是公共事业和公益服务,那么,公众在缴纳了法定税负之后,相当于承担了初期的建设和管理成本,而在其后续管理和发展中,公众通过缴费再次承担成本,则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分担比例———让政府、公共事业部门、公众的责任各归其位,而非模糊地向公众转嫁。

  成本核算和分担比例是涨价合理与否的两个相互关联的关键词,任何一个模糊不清,都会在垄断的“掠夺性”下导致公众私人钱包与公共事业界线不明而受损。比如大学学费为“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25%”,先不论这个分担比例是否合理,正是教育成本一直是本糊涂账,才在实际上使学费远远突破了25%的指标。教育如此,其他公共事业行业也概莫能外。所以,实现民生领域的服务价格合理定价,遏制涨价“绑架”公众利益,就必须在定价中解释清楚这两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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