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人 文 | 生 活 | 专 题 | 社 区 | 博 客
首页>>新闻中心>>022时评>>信息内容 【字体:
改善形象不能侵犯私权
2006-9-15 16:42:23来源:《潇湘晨报》
  9月12日,北京市08环境建设指挥部召开了2007年环境建设主要工作项目摸排动员会,会上确定在未来两年内,临环线建筑外立面将分类整治,包括长安街、南北中轴路和二环等重点大街,其沿街建筑物将拆除外窗防盗栏杆、首层更换为内置式防盗窗。长安街沿线的建筑外挂空调将移机。(9月13日《京华时报》)

  防盗窗和防盗护栏的普遍存在,无疑是治安状况并不优良的直接证明,也是市民安全感不高的直观表达。现在,北京市的这些做法无非就是一项形象工程。但是,防盗窗和外挂空调是市民或者有关公司与单位的财产,对于防盗窗的拆旧换新,应该属于市民们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力,政府强制处理,就是动用行政权力对私人产权赤裸裸地侵犯。

  接下来的问题是,政府应该为自己的行政行为负责,是否也应为拆装防盗窗和移换空调买单呢?既然这非防盗窗产权所有人的意愿,而且,此类防盗窗的存在以前并非不合法,那么更换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就不应由居民来买单。然而,在这个会议上,对于经费的问题则没有说明。既然如此,防盗窗的拆装工作就有陷入困局的可能。

  退一步讲,长安街沿线的防盗窗并非不能拆,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合法、公正、透明的程序。首先,北京市08环境建设指挥部的性质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它是否有做出行政命令的合法依据?其次,这一行政命令超越了北京既有的城市规划条例等法规之上,这些条例本身的合法性来自于立法机构,那么,这一行政命令在实施之前,是否也应该走一下立法程序呢?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拆装防盗窗的经费如果由政府出钱的话,那么,因政府行为而使一部门市民受益,必然会带来整体的不公平。这样,会有其他市民起来置疑,凭什么政府要为他们买单,而不为我们买单呢?所以,这个涉及的问题非常多,不能因为某些官员头脑一时发热而成为一笔糊涂账。

  笔者认为,至少北京市政府要召开一个听证会,召集社会各界以及相关利益各方,对有没有必要拆防盗窗、谁来为此行为买单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质证。举行这样一个听证会本身并不仅仅是为了摆平各方利益。而是在这种事情中,恰恰能体现政府对私权的尊重,和行政权力自我的约束能力。这才是一件小事所表现出的大意义。其实,我们现在这些大城市鲜亮的外表下,缺乏的正是这些现代社会的灵魂。(于德清 北京 媒体从业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编辑:冯心
相关链接
·政绩不是摆布出来的!
·反腐咋成了形象工程?
·走马视察催生马路典型
·观光电梯与秀才的猪皮
·警惕干部的政绩饥渴症
·对负债的政绩说“不”
推荐新闻
光号召建不成节约型社会
最新更新
改善形象不能侵犯私权
审计回应不能代替惩处 
建立司法舆论良性互动
公权越位下公众知情权
官员贪色比贪污还要命
领导指示能取代法律吗
公路要挟亏损谋福利?
奥运后经济疲软该咋办
为生命阴霾寻一片阳光
农民工到底最需要什么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news@022net.com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网·天津视窗〗京ICP00006号
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