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15日讯:近日,有多名群众反映,本市一家铅笔机生产厂家以回收铅笔之名,销售铅笔机,并骗取培训费。
据介绍,当初,这些投资者与该厂签订了购机回收铅笔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买方)购买甲方(卖方)生产的铅笔机,并交纳一千多元的培训费;乙方生产的铅笔由甲方进行回收。但是,当投资者将生产出的铅笔交到该厂后,厂家以种种理由拒绝回收。无奈之下,投资者来到工商部门举报,要求按合同约定回收铅笔。据了解,这起合同纠纷涉及本市区县和外地的许多投资者。工商部门对此事调查发现,该厂回收了部分铅笔,只是对铅笔的质量要求非常苛刻,而当初合同并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约定,同时,投资者缴纳了培训费,却没有得到任何培训。经工商部门调解,厂家将铅笔机折价收回,并退回了投资者培训费。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投资要慎重,一定要对加盟企业有充分了解,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一定要签订好合同,仔细推敲合同内容,不要轻信宣传和承诺。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到工商部门举报,主张自己的权利。(刘连松孙大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