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天津市青年个体私营“双十佳”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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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9-5 17:56:58来源:《天津日报》 |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5日讯: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日报社等单位共同开展第三届“天津市十佳青年个体劳动者”“天津市十佳青年私营企业经营者”评选。该活动历时5个月,评选出的20位“双十佳”9月5日至9月11日向社会公示,请您监督。
近几年来,本市个体、私营经济得到快速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一大批艰苦创业、锐意进取、诚实劳动、守法经营的优秀青年个体劳动者和优秀青年私营企业经营者脱颖而出,他们在繁荣城乡经济、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快科技进步、增加财政收入、吸纳劳动力就业、安置下岗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中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个体私营经济中先进青年典型的示范作用,鼓励他们在服务滨海新区建设、服务环渤海乃至北方地区经济振兴中有新的作为,团市委、天津日报社、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个协、市私协联合开展第三届“天津市十佳(优秀)青年个体劳动者”“天津市十佳(优秀)青年私营企业经营者”评选活动。经过各系统、区县初评,评委会复评、终评,遴选出朱宝钧等10名同志为第三届“天津市十佳青年个体劳动者”、庞长春等10名同志为第三届“天津市十佳青年私营企业经营者”。
为真正使评选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现将第三届“天津市十佳青年个体劳动者”“天津市十佳青年私营企业经营者”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七天(2006年9月5日至2006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可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署实名反映,匿名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第三届“天津市十佳(优秀)青年个体劳动者”“天津市十佳(优秀)青年私营企业经营者”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城区社会部,河西区乐园道2号),受理电话:28268285、58197820。
第三届“天津市十佳(优秀)青年个体劳动者”
“天津市十佳(优秀)青年私营企业经营者”
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6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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