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6日讯:昨日,市教委下发了《2006—2007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安排意见》。2006—2007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自2007年1月29日开始,假期共四周(幼儿园按有关要求自行安排),2月26日全市中小学正式开学。市教委提出,寒假期间要保证师生得到充分休息,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寒假。(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