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年底前没交采暖费 可被停止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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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 14:36:29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1日讯:近来,一些市民向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家里的暖气被停了,经调查多因这些用户没有按期交纳采暖费所致。为此,12319公开答复,用户未在供热期的12月30日前交采暖费,供热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热或依法诉讼。
“因为没按时交采暖费,供热站将我家暖气停热,这样做允许吗?”对于这样的疑问,12319给予了明确答复。按照政策规定,用户应该在每个供热期的12月30日前交采暖费,对超过交费日期的,每超1日加收5%。的滞纳金。
时下已过2006年12月30日,对于未在此之前交清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热或依法诉讼。如用户发现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时,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或维修,也可按《供用热合同》中写明的电话报修或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求助,而不能单向认定不达标而不交采暖费。(白敏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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