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1日讯:“半年来,一直是小余替我快递包裹,我们合作得非常愉快,我万万没想到他会骗走我的包裹!”昨日上午,读者吴女士打来电话,称其委托本市某快递公司将装有数码相机和电子词典的包裹寄到澳大利亚,不料包裹却被调包,里面换成了3块大石头,而那名与她熟识的快递员也自此不见踪影。
吴女士称,她在网上开有一家化妆品专营店,经常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全国各地的买家发送货物,而且一直委托本市某快递公司的同一位快递员余某。“由小余经手的交易大概有40多次,从没出过差错,我特别信任他。”吴女士说。
据吴女士介绍,今年1月16日下午,她再次找到余某办理国际快递。当时,吴女士当面拿出一部数码相机和一部电子词典,放进包裹里交给小余,并简单填写了一份承递单,出于信任,吴女士并未在单据上写出物品明细。
不料一天后,吴女士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称要和吴女士核对包裹内物品。“对方说我邮包里装着3块大石头,我当时就急了!”
此后,吴女士多次拨打余某的手机,对方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处于关机状态。当她找到快递公司询问余某行踪时,却被告知余某今年元旦后就辞职了。“我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吴女士对此感到迷惑。(王垚懿)
【各方说法】
记者随后拨通这家快递公司的电话,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先是称经理不在,随后称余某已经辞职,和公司没有关系,此事不该由公司负责。
记者随即致电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刘新宇律师。他告诉记者,此事中,吴女士和快递公司都存在过错。一方面,吴女士没有查验快递人员的工作证件,在填写单据时也没有标明物品明细。这种做法虽然是出于信任,但却给后期的诉讼带来麻烦,当她想要主张权利时,会因缺少证据而有口难辩。另一方面,余某所在的快递公司虽然与其解除了雇佣关系,但是该公司并未向社会进行公示。因此,余某的身份并未得到证实,形成了所谓的“表见代理”,致使他人仍旧将其误认为该公司的员工。
最后,刘律师提醒市民,在办理快递业务时,最好验明对方人员的身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填写单据,以免在损失出现后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无法主张权利或者取得保险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