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9城建服务热线答疑之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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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 17:56:01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2日讯:有不少市民向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咨询在供热期间所遇到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问:前几天夜里,我家方厅里的暖气突然漏水,我们赶紧用布包紧,并在转天早晨找供热部门维修。事后,我才发现方厅地板竟被水浸泡起鼓,可是,供热部门不承认有责任。我家暖气从未私改过,供热部门为什么没责任呢。
答:暖气漏水的原因很多,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那么应该留下地板被浸泡的现场证据,找所属供热部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奏效,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由司法部门界定责任归属仲裁解决。
问:因为没按时交采暖费,供热站将暖气停热,这样做合法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用户应该在12月30日前交采暖费,对超过交费日期的,每超1日加收5%。的滞纳金。其间,供热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热或依法诉讼。
问:暖气温度没达标,可以不交采暖费吗?
答:如用户发现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时,可直接与供热单位联系要求测温或者维修;用户也可按《供用热合同》中写明的电话报修;用户还可以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求助,而不能单向认定不达标而不交纳采暖费。(张振宁 解南 樊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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