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4日讯:昨日,本市法院系统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研究确定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为实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天津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据悉,去年,本市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审判工作、法院管理、队伍建设都有了新的进展。
据统计,去年一年,本市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案件140448件,审(执)结141969件。其中,全市各级法院一审审结刑事案件8627件,判处罪犯10683人,对1828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有效震慑了犯罪;一审受理民事案件70973件,审结72147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2962件,妥善处理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及医疗事故纠纷,努力维护和睦的家庭、邻里、劳动和医患关系。与此同时,全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调解手段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有效作用,尽力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自愿调解、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各类纠纷16178件。
全市各级法院在对原有制度进行集中清理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320余项,使司法活动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受理执行案件43157件,与前年同比上升4.46%,执结43888件,与前年同比上升15.77%,执行标的金额达到42.58亿元。(吴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