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6日讯:股票可以炒,房子可以炒,现在连网上虚拟货币“Q币”竟也可以炒了。经常使用“QQ”的网民都知道,拥有相当数量的“Q币”意味着可以到商城给自己的QQ头像添置漂亮行头,可以到游戏中心打麻将下棋,甚至还可以支付上网费。据说,一些“网络炒币族”低价收购Q币、游戏币等虚拟货币,再高价卖出,尽管买卖的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财产,但他们却声称每月能轻松赚得几百甚至数千元的人民币。
炒币如同卖废品,走的是量
记者查询腾讯官方网站销售系统公布的信息数据得知,官方网站认可的天津市从事“炒币”买卖正式登记注册的代理商仅有25家,而记者随后在一家国内著名的网络商城随意搜索炒币店铺,竟找到了160多家,其中塘沽、大港的代理商约占总数的五分之一。
网名“疾风之狼”的王先生是塘沽一家贸易公司的职员,每天上班,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上网,边处理手头工作边开始一天的“炒币”生意。
“2002年初跟着朋友玩网络游戏时,才发觉虚拟世界里其实商机无限。之所以选择Q币,是因为从学生到白领,Q币有着相对广泛的客户群,其实这本生意经原理很简单,说得俗点儿有点像卖废品的,低价收购高价卖出,走的就是量!”王先生说。
进货渠道不同,利润有高有低
2005年,王先生在腾讯官方网站的销售系统申请了一直销商账户,在大量购进“Q币”的同时,又向网民低价收购Q币或存有Q币的QQ号。之后王先生在一家知名网站申请了个人商铺,专售Q币及QQ号,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炒币族”。平时,他每天在线时间都在15小时以上。
“网上卖Q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充值,收到货款后,进入销售系统输入对方QQ号或者直接以‘赠送’的形式完成充值;二是卖家事先把Q币充值到另一QQ上,待收到钱款,再将QQ号码和密码告诉买家。无论是哪种方式,需要双方绝对诚信才能交易成功。”
王先生介绍,注册直销商只能向上级代理网点购进“Q币”,普通网民购买一个Q币需1元人民币,而王先生大约9角左右“进货”。“由于利润很低,我们一般都多渠道进货,我的店铺80%以上的Q币都是向网友低价收购来的,最便宜的能达到两三毛钱左右。平均起来,即使按一天出售200Q币,每枚利润以2角计算,一个月下来也能赚上近1200元钱。”
“店铺”常遭病毒“抢劫”
“有些人常利用QQ木马程序找到拥有Q币的用户,然后利用木马病毒盗取用户密码,登录用户QQ,再将对方QQ中的Q币以‘赠送’的方式划到自己的账户中,用于销售。这种无本经营的方式,获得的利润当然很高。”
塘沽网友“清风烟云”对记者说,今年1月19日,他刚刚通过网络商铺花40元的超低价购买到了120个Q币。两天后,他登录QQ时竟发现密码被人修改已无法登录,通过手机绑定他虽然取回了密码,可所有Q币却已被莫名其妙地“转赠”他人。通过杀毒软件,他得知QQ中了木马病毒。
“清风烟云”说他身边有不少朋友都遭遇过QQ或游戏账户被盗的情况,但却找不到其他挽回损失的途径。还有一名网友今年购买了带有100Q币的QQ号,付了钱还没来得及使用,号码就被对方收回了。
塘沽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如果用户能证明,被盗窃Q币是有价值的,或被人盗去后,可用来交易,换取金钱达到一定数额以上,那么这种行为若达到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起刑点以上,也是可以构成盗窃罪的。所以,被盗Q币的用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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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币”行为是否侵权
——腾讯、淘宝网法庭互讨说法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腾讯公司多次警告淘宝网侵权,要求删除买卖QQ号和Q币信息,淘宝公司却抢先将腾讯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无权删除此类买卖信息,也没有侵权。
去年11月27日,浙江淘宝公司收到了深圳腾讯公司的律师函,称淘宝网上有卖家在出售腾讯公司提供的网络即时通讯系统号码——QQ号,并以不符合市场价格的折扣销售腾讯公司提供的虚拟网络货币——Q币。腾讯公司认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和财产权,而且助长了盗取QQ号码的行为。腾讯公司认为,淘宝网应删除网络卖家出售QQ号码和低价销售Q币的页面。
淘宝公司于去年12月初向法院起诉,反告腾讯公司,认为出售QQ号和Q币的行为属用户合理处分自己的虚拟财产,淘宝不应删除或禁止此类信息的发布。目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正在进行审理。
淘宝诉腾讯尘埃未定,今年1月15日,腾讯以侵权为由,又将在淘宝上销售QQ号码的卖家王某和淘宝网一起告上法院,并索赔50万元。深圳南山法院已立案并初定在今年2月开庭审理此案。(张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