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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收入如何申报纳税 申报不实按偷税处罚
2007-1-3 10:51:52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3日讯:作为进入2007年的新鲜事,年收入超过12万元就要自行纳税申报的新规已为大多数人了解,然而,由于个人所得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复杂,很多人都弄不明白对自己的各种收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也很想了解委托纳税申报需要注意的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天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为您详解11种收入如何纳税、如何申报,以及委托申报应该注意的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

    在某公司担任高层主管的王先生2006年共取得境内工薪收入188400元,个人缴纳“三费一金”30240元,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16092元,单位已扣缴税款16092元。

    申报细节:王先生需要在“工资、薪金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158160.00”(188400-3024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158160.00”;“应纳税额”栏填写“16092.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16092.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在滨江道附近做买卖的一位个体工商户2006年营业收入额为150000元,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5800元,应纳税款3910元,并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3910元。

    申报细节:该纳税人应在申报表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2580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258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3910.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391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承包了某服装厂的老李,2006年共取得承包收入110000元,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30元,并已向税务机关缴纳。

    申报细节:老李应在申报表中“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11000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1100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25030.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2503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劳务报酬所得

    从事装潢工作的赵先生在2006年共为不同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五次劳务,分别取得收入3000元、4500元、10000元、20000元、50000元,按税法规定计算,每次取得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分别为440元、720元、1600元、3200元、10000元,并已被全额扣缴了税款。

    申报细节:赵先生应在申报表中“劳务报酬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87500.00”(3000+4500+10000+20000+50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875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15960.00”(440+720+1600+3200+100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1596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稿酬所得

    在机关工作的任女士去年利用业余时间在报刊上发表了2篇文章,分别取得稿酬1500元、3000元,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8元、308元,并已被报社全额扣缴了税款。

    申报细节:任女士应在申报表中“稿酬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4500.00”(1500+3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45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406.00”(98+308);“已缴(扣)税额”栏填写“406.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某高校杨教授去年将发明的一项专利让渡给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4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400元,并已被该公司全额扣缴了税款。

    申报细节:杨教授应在申报表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4000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400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6400.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640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在一家公司拥有部分股权的高先生去年取得公司股权分红20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4000元;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孳生利息收入12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持有某上市公司A股股票,取得股息3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300元。

    申报细节:高先生应在申报表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24200.00”(20000+1200+3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242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4540.00”(4000+240+3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454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财产租赁所得

    和平区居民孙大娘去年将自有住房出租给某公司,每月租金35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50元,及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200元。

    申报细节:孙大娘应在申报表中“财产租赁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42000.00”(3500×12),“合计”栏也相应填写“420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3000.00”(250×12);“已缴(扣)税额”栏填写“300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财产转让所得

    李女士2006年出售了一处家庭非唯一住房(原值700000元),取得转让收入860000元,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0元及其他税费43000元;全年在上交所转让A股股票盈利60000元,按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无须缴纳税款。

    申报细节:李女士应在申报表中“财产转让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177000.00(股票:60000.00)”(177000.00=860000-700000-43000+60000,60000.00为股票转让所得),“合计”栏也相应填写“1770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23400.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2340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偶然所得

    马先生2006年一次购买体育彩票,中奖20000元,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4000元,并已被体彩中心全额扣除税款。

    申报细节:马先生应在申报表中“偶然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2000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200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4000.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400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其他所得

    许女士2006年取得了一项收入10000元,经税务部门确认为“其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元。

    申报细节:许女士应在申报表中“其他所得”对应一行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年所得额”的“境内”一栏填写“10000.00”,“合计”栏也相应填写“10000.00”;“应纳税额”栏填写“2000.00”;“已缴(扣)税额”栏填写“2000.00”;“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两栏分别填写“0”。

    提示一

    委托申报须签合同


    由于不少纳税人难以准确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办理申报纳税,也可以委托帮您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代为办理。不过,税务部门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自愿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签订委托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协议(合同)。税务机关受理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时,将审核纳税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申报协议(合同),凡不能提供委托申报协议(合同)的,不得受理其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

    提示二

    代理少报税也受罚
 

    委托他人代办纳税申报,如果系代理人原因造成少缴税,代理人也应负责任。根据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提示三

    不申报最多罚1万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提示四

    申报不实按偷税罚


    如果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而不如实申报,也要负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邓晶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每日新报》 编辑:晓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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