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安监局安全专项治理拉网式检查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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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3 15:19:21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3日讯:2006年12月28日,天津市大港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以后,大港区安监局迅速行动并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从即日起到2007年3月初,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的方法分别对全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本次检查旨在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检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目前,检查治理范围确定为,全区所属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以及边远地区的小规模企业。检查治理内容是,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生产条件,是否取得了相关的证照以及软件资料,包括政府立项、营业执照、消防验收、环评批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还要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批准证书等证件;查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期限内,是否对其采取了相应的保护、防护措施;设备设施上,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明显、规范。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查检测。是否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雷装置并经相关部门的检测;查电气及消防设施情况。相关的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是否使用防爆电机、防爆灯、是否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仪、储罐和管道及其装卸设施是否有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的防静电措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设置醒目的防火和动火标志;查相关的储存设施。仓库、储罐是否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甲、乙类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对于易产生粉尘、蒸汽、腐蚀性气体的库房,是否有防护措施。剧毒物品的库房是否有机械通风排毒设备。储罐实际的储存物质是否与标识相符;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看各级各类人员有无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建全的安全检查制度;有没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同时,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冬季“五防”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于国富 李存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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