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检查 3类行为屡禁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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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3 16:06:51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3日讯:天津市进行的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医疗机构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
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
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
以及存在“坐堂行医”行为。
此外,检查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作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行为也在之中。
在第八轮督导检查中共检查了174家医疗机构,在检查中发现,无证行医的黑诊所、黑医疗点仍存在,虽然各区县都加大了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但由于这些非法行为极为隐蔽而且反复性强,在城乡接合部无证黑诊所、黑医疗点仍然存在,需要下大力量反复清查。
另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在个别国办医疗机构中还可能存在,通过专项检查以及各区县的自查自纠,绝大部分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得到了纠正查处,但从近期举报线索和此次督导情况分析,出租、承包科室的非法行为还在个别单位存在。
再有,不规范执业行为在一些医疗机构还时有发生,在此次督导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等不规范执业行为在一些医疗机构还存在,B超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问题仍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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