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3日讯:日前,《天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正式发布,本市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及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共4个等级。同时,建立地质灾害应急相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据悉,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同时可直接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同时可直接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据了解,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