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31日讯:一房管员利用收房租的职务之便,侵吞承租户缴纳的租金计13万余元。河西法院经审理,日前以贪污罪判处该房管员有期徒刑10年。
家住河西区的中年男子梅某原系天津市某房管站房管员,自1993年5月开始负责本单位非住宅、协议租金的管理和租金收缴工作。1999年1月至2002年10月间,梅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本单位收取协议房屋租金的过程中,截留承租户“当代音响”、“裕兴电脑”、“金利商行”、“正隆工艺制作商店”及胡某缴纳的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11.56万元,予以侵吞;在收取非住宅房屋租金过程中,截留两个承租户缴纳的房屋租金共计1.6万余元,予以侵吞。后梅某畏罪潜逃。经报案,梅某于2006年8月29日被抓获,经进一步侦查成案。(孙启明 徐德利 邢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