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路灯光明行”启动 实现基本消灭无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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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4 17:15:39 |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4日讯:2006年1月1日上午,天津市和平区举行“路灯光明行”启动仪式,开始在105处居民小区维修或增加路灯设施。和平区委书记李润兰,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李金亮,常务副区长季新国,区委常委、副区长穆怀国,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王文,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孟庆强等出席仪式,并现场慰问了工程施工人员。副区长徐维芬主持仪式。
穆怀国在讲话中对市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路灯光明行”活动表示感谢。他说,新年第一天,和平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率先启动“路灯光明行”活动,解决居民小区无路灯或路灯破损问题,实现基本消灭无灯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关注民生,踏踏实实为民办实事的决心。他要求,各街办事处要确定专人负责,全程服务,与其他有关部门一起全力配合市电力公司的工作,共同把民心工程办好。
孟庆强在仪式上讲话说,和平区在新年第一天启动“路灯光明行”活动,是和平区政府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最实际问题的一个具体的新举措,是关心群众的具体体现。市电力公司全体员工要实施好这项工程,力争用最短的时间为和平区解决小区无路灯、居民楼专供电等问题,用具体的行动支持和平区的建设与发展。
启动仪式上,街道负责人和社区居民代表发言表示,要积极支持配合市电力公司,开展好“路灯光明行”活动,确保此项工程顺利实施。
市电力公司路灯处、和平区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部分社区居委会主任、居民代表参加启动仪式。(何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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