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改名狂潮暴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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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1 17:40:49 |
“十一”黄金周,是每一个旅游景点的“丰收季节”。而这个时候,从河南省4A景区———河南石人山风景名胜区传出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消息:石人山要更名为“尧山”。种种迹象表明,这是平顶山和鲁山县酝酿已久的一个举措。据说,改名的一个深层原因是石人山风景区一直吸引不来南方发达地区的客源,原因就是石人山对南方人来说音同“死人山”,不吉利。(9月28日《河南商报》)
每一个地名的更改,都是一种记忆的湮灭。但是,当前,改名已经演化为一种热潮,大有“你方改罢我登场”之势。应该说,相关部门既然要求改名,总是师出有名,总有着良苦用心,总有着可为人知的善意。但是,几乎每一次改名总会引来坊间的非议,甚至义正词严的抗议。此前,江苏苏州市西山镇,因改名金庭,就引来诸多非议。由西山更名为金庭,无疑是一次华丽转身。毕竟,“日落西山”在我们这个极喜口彩的社会,不能不让人退避三舍。同样的道理是,石人山对南方人来说音同“死人山”,也有不吉利之嫌。更有说服力的是,1958年西山岛设立金庭人民公社,西山和金庭颇有渊源。而石人山改名为尧山,应是恢复原名,如学者所称,《山海经》《水经注》、张衡的《南都赋》以及《辞海》都对尧山有过记载。按说,它们改名名正言顺。即便求证于历史,地名更改也实在再正常不过了。试问有多少地名一成不变?既然如此,为什么每次改名都会引起轩然大波,相关部门的善意为何不被接受和体恤?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民意被忽视了。这正是地名更改所暴露的硬伤!
地名更改必须由公众参与,无论是揆诸法理还是求之相关条例,皆有明文规定。比如,根据1986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的命名应遵循“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再比如,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都应当主动公开。令人悲哀的是,尽管相关条例赋予了公众参与地名更改的正当性,我们却看不到相关部门对民意的重视,更不要说尊重和认可了。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改名的惯常路径是,相关部门提出来,相关社科专家、学者搞课题调研,再报批上级部门,当地百姓的权利却被边缘化,甚至被虚置化了。由石人山要更名为“尧山”,尧山听来的确厚重,也确实有涵盖力,能让人产生崇敬感。问题是,如果石人山音同“死人山”,颇不吉利,按照这种逻辑,尧山音同摇山、夭山、妖山……这同样也不吉利,对此已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地百姓也质疑:“专家同志们,平顶山这个名称也太土,是不是也该改名?”试想,如果真正早就察纳雅言、尊重民意,何来这些尴尬?毋庸笔者期待,相关部门应从地名更改的硬伤上看到尊重民意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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